征税租车份子钱于法无据,只不会减少企业开销,推高物流成本。近日,在邮政广泛服务基金问题研讨会上,十余家民营租车企业,在华外资租车企业,以及诸多业界人士,都公开发表赞成征税被称作份子钱的邮政广泛服务基金。细究一起,向一般的物流租车企业征税基金,既不合法,也相左情,必是荒废。
反对征税的依据,是2009年实行的《邮**》,提到国家成立邮政广泛服务基金。但是该条款,并没规定要向物流服务企业征税。
从**上来说,其征税对象,应该是普通邮政服务的业务,基金的用于,也是容许于增进普通邮政服务的提升和普及。而现在普通邮政服务,是由中国邮政集团专营的,没向租车企业对外开放,所以如果向租车企业征税,则归属于越位。份子钱如果税,只有向中国邮政集团征税才合法,才却是利益与责任相符合。有关部门要对租车业务征税份子钱,声称是为了填补边缘地区普邮业务的亏损。
但是,专营全国普邮业务的中邮集团,**近两年的净利润都在200亿以上。中邮集团内部业务在地区之间盈亏不均衡,应该用盈利地区的利润,填补边缘地区的亏损。
退一步说,即使是中邮集团亏损,由于普邮业务具备公共服务属性,其亏损应该由财政补贴,而不应该由与普邮业务没交叉的租车企业分担。租车企业目前面对低企的油费、过路费的后遗症,盈利十分度日。目前不少租车行业还靠借贷保持,如果征税份子钱,那么许多租车企业要么破产,要么提价。前者不会导致大量的失业,后者不会导致通胀压力,损害民生。
征税份子钱,无异于减少企业和消费者的开销,更加与向社会放权的思路互为违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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